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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有戒尺,眼里有光
  [2021-03-27 11:01]  浏览次数: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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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有戒尺,眼里有光  

来源:中国教师报 2021-03-24

长期以来,教育惩戒一直是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普遍希望国家明确规则,解决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教育惩戒问题是一个小切口,却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大问题。3月1日起,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开始试行,这就是把“戒尺”递在了教师手里。问题是,作为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我们该如何把握惩戒尺度?周刊特别邀请江苏省苏州市于洁名优班主任工作室成员举办教育沙龙,共同探讨这一话题,并达成如下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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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教育惩戒的“回归”,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应该如何厘清惩戒的边界,规范惩戒方式,使惩戒指向学生生命的充盈与完善,发挥育人实效?

当管则管

好的教育不是盲目的鼓励和宽容,而是宽严并重、奖惩分明。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当场教育,及时醒悟。在日常教育生活中,学生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有很多,比如上课走神儿不听讲,上课与同学交头接耳,不写、少写作业等,对这样的行为,我们可以采用一般惩戒的方式进行教育。如点名批评,写书面检讨,不超过一节课时间在教室内面壁反省,课后留校教导等。必要时,也可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暂时隔离。以此帮助学生冷静反思自己的不良行为。在实施相关措施后,教师应当告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联合教育,迷而知返。青春期的学生逆反心理重,有时难以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甚至觉得老师戴着“有色眼镜”看自己,于是故意与老师作对。学生出现这种行为,教师首先要反观自己是否真的冤枉了学生,并向学生说明自己的真实用心。如果学生固执己见,可采取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课程表以外的游览、社会实践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如有必要,还可以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或者送到学校专门设置的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接受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辅导矫治,敲响警钟。少数学生不但欺负同学,甚至辱骂殴打老师,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对此,我们要采用严重惩戒措施。如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处分,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由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予以训斥;安排专门的教育场所,由专业人员进行辅导、矫治。情节严重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学校还可以给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因违法、轻微犯罪行为但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建议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这些措施让学生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从而吸取教训,改过自新。

暂扣危物,赔偿复原。为安全起见,我们平时要多留意学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应当暂扣并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报告学校。暂扣的违规物品应当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规物品,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或者对其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进行检查。学生行为损害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恢复原状或者赔偿。

教育需要惩戒,但惩戒并不等于体罚,一切要以爱心善意为出发点。

保障生理健康。教育惩戒的实施必须保证学生身体不受伤害。不得以击打、刺扎等直接造成学生身体痛苦的方式进行处罚。

保障心理健康。除了身体健康,学生的心理健康也是不容忽视的。教师在实施惩戒时,要关注到学生的心理状况,不得以刻意孤立等方式间接伤害学生,不得变相体罚。

保障人格尊严。教师在惩戒时,不得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在学生的心里留下痕迹,产生影响。

不得因寡惩多。如果个别学生犯错,教师切不可惩戒全体学生。这会损害教师公平、公正的形象,招“民怨”、失人心。

不得因私泄愤。在工作时,教师绝不能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惩戒不是教师发泄不良情绪的工具,学生也不是教师宣泄不良情绪的对象。教师应公私分明,平和对待。

不得因利歧视。惩戒学生时,教师不应戴“有色眼镜”。对待学生应一视同仁。不因个人利益、学业成绩而对学生另眼相看。

管必有方

师生不是对立的双方,宽严相济,惩戒有方,有爱亦有规则,可以让教育更有温度。

人无完人,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总会犯一些错误。教师在惩戒时,应遵循原则,避免情绪化和随意性,做到公平、规范。

教育性原则。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教师必须意识到惩戒是教育、挽救学生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以惩代教的做法不可取。

尊重性原则。在教育学生时,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不说伤害学生情感、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话。可以严厉,但要有理有据,激发学生自尊自爱。

公平性原则。惩戒要秉持公平性原则,避免出现因私人感情扰乱公平的情况发生。一个公平的教师更能获得学生的好感,减少学生偏差行为的发生。

正义性原则。惩戒必须事出有因,必须具备正义性。惩戒是以外在的形式对学生的“逾矩”行为进行限制引领,唤起学生的道德良知。因此,惩戒必须坚持正义,不正义的惩戒会让学生丧失向善的动力。

艺术性原则。好教育是奖惩分明的,好教师是管教同步的。在惩戒学生时,教师应有学生立场,力求以师爱唤醒心灵,真正激发起学生心底的道德良知。

眼中有光

学会控制情绪是教师的必修课。班主任与学生相处的机会更多,更要在一地鸡毛的班级事务中寻找自己内心的平衡。

晨起冥想,开启一天好心情。早晨洗漱好后,班主任可以在自己的房间或者比较舒适的地方盘脚静心得坐5-10分钟,深长的吸气,缓慢的呼气,让自己心情平和,调整好身心状态。

发怒之前,握紧拳头数三下。遇突发事件,请你在发怒前握紧拳头数三下。状态调整好后,再进行授课或者实施教育。

心浮气躁,交流排解坏心情。教师看着学生学业成绩无法提升,又面对学校施加的考核压力,内心一定有说不出的苦闷。这时候,不妨和同事一起交流探讨,舒缓自己的不良情绪。

运动健身,良好习惯常参与。运动是排解负面情绪的好方式。运动可以刺激人体内啡肽的分泌,这有助于教师保持心情愉悦。

误会重重,换位思考来沟通。教师用换位思考的心态与家长、学生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说话,这样能让彼此的关系更加和谐,也能更好地开展教育。

教育植根于爱。苏霍姆林斯基说:“每一个决心献身教育的人,应当容忍儿童的弱点。”我们应该努力去做心里有爱、眼里有光的老师。(作者:江苏省苏州市于洁名优班主任工作室)

八条“红线”不能碰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2.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3.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4.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5.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6.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7.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8.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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