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称《纲要》)首次提出学生发展指导的概念。伴随新高考改革的稳步推进,学生发展指导的内涵不断充实和完整,实践也逐渐具体化、规范化,但是笔者发现,不少教师、校长乃至教科研人员对学生发展指导、生涯规划、学业规划乃至职业规划等概念及其逻辑关系在认识上存在含混不清的情况,直接影响到相关工作的开展,有必要进一步厘清。 为何要重视学生发展指导 按新的考试招生制度设计,高中一年级末或二年级初,学生需在语文、外语及数学三科之外,再按不同规则选择三个科目,作为高考录取时的计分科目。实施新高考后,高中生的课表与培养目标不再是千人一面、整齐划一,而应更多体现学生发展的个性化、多样化。这样的改革更利于学生发现、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和潜能,也更有利于促使学生形成自主选择能力,树立自我发展意识。 此阶段的大部分学生尚不够成熟,个人的知识面和社会阅历尚无法帮助他们完成这一重要抉择,加之选科与报考的专业性及等级赋分等新规则十分复杂,大部分家长也无法给予孩子充分指导,客观的现实状况要求学校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 笔者2019年在负责教育部“新高考改革背景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设”课题研究时,曾对进入新高考改革省份的37所学校进行调研,发现90%以上的学校已经或准备建立学生发展指导机构,但同时也发现,真正配备有专业化的学生发展指导师资的学校占比不足35%,不少学校在学生发展指导的方向及其课程设置上存在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实效。 中学阶段学生发展指导重点何在 2017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的课程标准,即我们所说的“新课标”,首次对学生发展指导的内涵进行了相对完整的界定,要求学校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促使学生提高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则基本承继了“新课标”的界定,但将其中五项主要指导内容之一的“学业”改为了“学习”,与作为主要指导内容之一的“生涯规划”所涵盖的“学业规划”进行了区分,进一步厘定和明确了学生发展指导的内涵。 与国家文件的严谨相比,在实践中,不少学校及学生发展指导教师对生涯规划、职业规划、学业规划及学生发展指导等概念的内涵及逻辑关系认识不清,甚至混为一谈。 与理想、学习、生活、心理等相对明确的概念相比,生涯规划的概念相对模糊。其实,生涯(career)是一个舶来词,生涯规划也多是职业生涯规划的简称,是欧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组成部分。此种意义上的生涯规划,通常为中期和长期规划,重在设定个人中长期乃至人生的发展目标与相应规划。 对于学生尤其初高中学生而言,所谓生涯规划更多体现为学业规划,属于短期生涯规划,主要是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树立合理的升学与学业发展目标,同时选择合适的升学方式与路径(如强基计划、体育特长生、艺术类等),进而制定可执行性的规划并且坚持执行。这个阶段的“生涯规划”,宜以“学业规划”为主而“职业规划”为辅,更符合学生以学业为本的本质。在中学阶段,即便是开展具有中期生涯规划之意涵的职业规划,也应该结合初高中生年龄特征,更多着眼于引导学生处理好自身潜能、特长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重在唤醒职业发展的意识,而非目前实践中很多学校所采取的开展系统性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却忽视学业规划的做法。 综合考量,构建学生发展指导体系 初高中时期的学业规划,一方面需要学生处理好个人特长、潜能与高中学业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好选科、选考、选课、选路径、选专业、选校等新高考政策赋予的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又不能局限于此,学校、家庭包括学生自己,要注重培养制定规划、执行规划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坚韧的品质。 概言之,我们不能片面地将生涯规划等同于学业规划或职业规划,更不能颠倒逻辑关系,将生涯规划与学生发展指导画等号。中学阶段不应片面将“自我认知体系”“外部探索体系”和“职业发展规划”等生涯规划理论知识作为中学阶段的生涯教育重点,而应在“理想指导、学业指导、生活指导、心理指导”基础上,将涵盖新高考政策解读、升学路径规划、选科指导、目标专业与学校规划、执行规划、报考指导等内容的“学业规划”作为重点纳入到生涯课程体系中,同时综合考量我国传统价值观、社会文化、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目标等,构建符合学生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 (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学生发展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教育管理学博士后) |